各位理事、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法学会是中共山东省委和中国法学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山东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山东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是省法学会批准成立的专业性保险法学研究机构,该研究会2017年度学术年会,定于2017年10月14日至15日(星期六、日)在烟台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研讨主题、举办单位、时间地点
1.研讨主题:保险案件裁判的理论与实务。
2.承办单位:烟台仲裁委员会、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
3.会议时间:2017年10月13日全天报到,2017年10月14日上午9点开会。会议具体程序时间安排,按报到时另发的《会议手册》执行。【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议定于10月13日晚8点在报到地召开】
4.会议地点:烟台财会培训中心(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韵路12号),会议举办地电话:0535-688819转财会总台
二、参加会议人员及费用承担
1.参加会议人员范围
(1)山东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会成员及拟增补理事;
(2)特邀的人民法院、保监局、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等领导;
(3)本次研讨会论文作者(原则上不接受非论文作者参会)。
2.参加会议费用承担
参加会议人员每人交会务费800元(特邀嘉宾、承办会议单位人员除外),交通费、住宿费自行承担。
三、提交会议研讨论文的具体要求:
1.参会论文的题目与内容。参会论文的具体题目由作者围绕“保险案件裁判的理论与实务”主题自行拟定,针对保险法学界、保险司法界和保险业界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保险案件的处理展开研究。论文结构应当包含但不限于“案情梗概、各种裁判观点、自己或自己赞成的观点、支持以及不支持某种观点的理由”。提交研讨的论文可引用作者经历的或媒体公布的、已经裁判的或尚未裁判的案件为议题,理论密切联系实际,充分说理,深入展开研究讨论。
2.参会论文的格式规范。论文篇幅一般控制在0.6~1.0万字之间(须有300字以内的“摘要”和2~4个“关键词”),以Word 文档A4页面小四号宋体字单倍行距排版; 若引用他人学术成果,应在正文中用随页脚注“①、②、③ ……”右上角标识予以注释;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论文印行后发生的侵权责任由作者自负!
3.参加本次会议者,应于2017年9月18日之前 将 研讨论文和参会回执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年会电子信箱sdbxfyjh@163.com,并确保参会回执上预留电话的畅通;研究会将根据如期收到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编辑《山东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2017年学术年会论文集》,并挑选8篇左右论文作会议主题发言。会后将另选优秀论文编辑出版《保险案件裁判评析》。为尽量保证论文集的整体质量,研究会保留对提交论文的微调修改权和版面设计权。
四、参加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接待与会务保障事宜联系人:陶健,电话:13853599005;
周明海,电话:18561009761
2.会议论文提交事宜联系人:刘潇潇,电话:13723986872;
吴亚轩,电话:15853587824;
3.会议举办地联系人:孙经理,电话:13325164757
烟台财会培训中心电话: 0535-6888199转财会总台
山东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
2017年5月25日
【附】参加会议回执(注:仅收电子邮件!)
本通知和参会回执可在www.renyishun.com网站“研究会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