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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3-24日,山东临沂地区遭到60年一遇的暴雪袭击,许多企业厂房坍塌,财产受损。厚森实业公司、百丽家纺公司等三家在人保财险临沂市分公司购买企业财产综合险的企业,厂房损失的索赔遭到拒绝,拒赔的主要理由为投保人对租用的他人厂房没有保险利益。在厚森实业公司2016年起诉后的一审二审过程中,另外两家企业的相同诉讼请求已经被法院驳回。历经两年半时间,临沂中院在已有两起相同案件被认定为出租人对租赁厂房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情况下,最终认定了厚森公司对租赁厂房具有保险利益,厚森公司共获得230多万元保险金。人保财险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后,经代理律师积极抗辩,省高院裁定驳回了人保财险的再审申请。
2016 年7月,当事人孙某因债权债务纠纷提起仲裁和诉讼,在向法院申请对对方进行财产保全过程中,在大地财险东营中心支公司投保了诉讼财产保险责任险,大地财险为法院和仲裁机构出具保函,法院对胜利油田高院化工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保全。后因孙某的诉讼和仲裁请求并未如愿实现,胜利油田高源化工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赔偿其因保全错误导致的财产损失8383529.8元,并要求大地财险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年的诉讼财产保全保险纠纷诉讼案件是否罕见的。大地财险几经反复考量,最终决定聘请本律师代理应诉。律师在代理中,充分利用“债的发生根据”“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裁判结果与诉讼财产保全错误的关系”“多因一果”等理论及诉讼时效规定进行抗辩,获得成功。最终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又驳回了高原化工的上诉请求。大地财险避免了约852万元财产损失。
2019年“利奇马”台风带来的暴雨导致盖利国种植并投保的的4580亩玉米“颗粒无收”,全部“绝产”。人保财险通过灾后查勘评估,赔付了盖利国243200元保险金。此后,盖利国再次提出按照全部土地绝产计算补赔其1222400元。法院驳回盖利国93 %的诉讼请求,随后盖利国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决。
经过代理律师的努力,人保财险东营分公司一审二审抗辩基本成功,阻止了当地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扩大化倾向的势头,避免了125万余元财产的不当流失,为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健康运行发展,获得了示范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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